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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去年高额违约金事情以来,
强要,追逼,跟外海做买卖,露营场等事情层出不穷,
连有关部门也发话“要掌握实际情况”,
来头不可谓小。
调查方在听取了援助团体的意见后提出,
“有必要采取新的限制办法”,
业界方表示接受,于是“A*AN”团体成立,
目的是制定一套统一的,
健全化的模式,大致的策略是:
1,事务所与制造厂签定“不强要”协议,
优优不同意的不能发表,但报酬要支付。
2,制造厂与优优签定契约时,经纪人需不在场,
防止优优在监视下无法自主做出决定。
3,如果优优拒绝工作,不发生违约金,
损失由制造厂自行负担。
4,努力保护优优的人格权,防止私人流出或转卖,
作业在销售期过后,再利用最多三次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以上,如果哪个厂不愿加入和履行,
其他厂应主动与其断绝来往,
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罚或关闭等处理。
对此某神户教授指出,
“如果严格限制,业界必将转为地下化,
优优的劳动条件将更恶化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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